第一条 商家需要对其所出售的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。如商品需要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,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使用的标准,不存在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等。
第二条 商家还应按照相关国家相关规定、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AllValue售后规则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“退货、更换、修理”等售后服务。
第三条 消费者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系肉眼可识别的,应提供初步凭证予以证明。消费者未提供初步凭证的,交易支持商家。消费者已提供凭证且AllValue初步认定的,商家应针对消费者给出的初步凭证作出AllValue认可的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质量问题。商家已提供有效凭证的,消费者应按AllValue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质检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。消费者无法提供的,交易支持商家;商家未提供的,AllValue将认定质量问题属实。
第四条 消费者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系肉眼不可识别的或系假冒商品的,商家应按照AllValue的要求,提供厂家的经销凭证、报关单据(进口商品)、产品合格证、商业发票、执行标准等相关凭证以证明商品来源或出厂合规。商家无法提供的,交易支持退货退款。商家已提供有效凭证的,消费者应按AllValue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质检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。消费者无法提供的,交易支持商家;消费者提供相应凭证的,AllValue将认定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属实。
第五条 AllValue认定商家出售的商品质量问题属实的,商家应按照法律规定或AllValue相关规则承担退货、更换、维修等义务。若无相关规定,交易支持退货退款。
第六条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,消费者基于生活消费所需购买的,交易支持退款。
生活消费所需的认定:AllValue将依照普通人的认知水准及日常经验判断,或基于概率学和大数据技术,从交易主体、交易信息、交易行为等多个维度进行排查、综合判断买家是否属生活消费所需购买。
AllValue可能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变化、业务调整、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、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对本规则内容进行变更,变更后的规则内容将更符合业务实际及更好的保障双方权益,变更后的规则将按照法定程序在AllValue规则中心进行公示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本规则的解释权归AllValue所有。